改名注意避諱
避諱只限至親
中國人命名有避諱,古代最重要的是不能與皇帝同名,連同音都不可以,違反了,叫做犯上,在古代要殺頭的。
秦皇,名「嬴政」,老百姓當然不能把自己的名字改為「政」,連同音的「正」字也不能用,每年的第一個月本來叫正(音政)月,但人人都把它讀成「蒸月」,你可知道是甚麼原因嗎?原來自從有了秦始皇(阿政)之後,因為要避諱,故由秦朝開始,直到現在,大家都把「正」月,讀成「蒸」月。
武則天自封女皇,因為不想雷同,她自己創了一個新名,叫「武曌」,曌讀「照」音,以示日月當空之意。一方炫耀自己的威風,另一方面肯定沒有雷同的了。
避諱典故
你可知道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這句諺語的來歷嗎?
據說,古代有一個州官名叫「田登」,他在位時,轄下地區的百姓都不得用「登」、「燈」等字命名。我國有一種習俗,每年春節過後,家家戶戶都在上元節放燈,但這個州不能說「燈」字音,老百姓只好把「點燈」說成「放火」了,這就是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這句諺語的由來。
避諱,本來是有須要的,孩子有時頑皮,犯了點錯,做爹爹的少不色會罵幾句。如果孩子和爺爺同名,那麼罵孩子時容易引起誤會,聽起來好像是罵爺爺。我國自古以來有一個規矩,做晚輩的不能直斥長輩的名,所以命名的時候,不能與祖父、外祖父、祖母、外祖母、至親的叔伯、兄姊同名。不過,避諱的範圍,只限至親,其他遠房親屬,是不必避諱的。
一個姓名,一般只有三個字,姓氏不能改,若有宗族字輩又限定了字派,因此命名時只剩下第三個字可以考慮。有些家族,人數眾多,父母、祖父母、叔伯、遠房兄弟,加起來,要避的字那麼多,想改一個好名字也很難。矯往過正,避得太過,完全沒有必要的。
繁體與簡體
自古以來,中國的文字經過了很多次變化,從甲骨文到鐘鼎,然後是篆書、隸書、正楷,同時還有草書。由於人與人之間的交往,日漸頻繁,文字的書寫也日漸要求簡化。簡化是社會進步的產物。除了雕刻家替人刻圖章時用鐘鼎文,和書法家替人寫條幅用篆書之外,在日常生活上已經沒有人堅持用鐘鼎和篆書了。
新中國成立之後,由國家統一公佈了一批簡體字,如:
體(体)、圖(图)、壩(垻)、嶺(岭)、慶(庆)、厲(厉)、態(态)、藝(艺)、儀(仪)、蘭(兰)、瓊(琼)、麗(丽)、豐(丰)、繼(継)、國(国)、嚴(严)
假如,有一個人叫嚴麗瓊,用簡體寫成「严丽琼」,多方便啊!
有人說,用簡體也好,小學時期被老師罰寫自己的名字五百次,可以省掉很多筆劃,那是說笑話。小學生被罰抄書的時代已經過去了,不過每一個人,一生簽名十多萬次,堅持用繁體是自己找自己麻煩。
也有很多移民去了外國的華僑,請我為他們的孩子改一個中國名字。我一知道是華僑,我一定找最少筆劃的字替他命名。因為筆劃太多,孩子將來會不肯學寫自己的中國名,白廢功夫,弄巧反拙。
再說,簡體字已經推行了幾十年,現在國內的青少年都只會看簡體字,不會看繁體。只有港澳台同胞和海外華僑才懂得繁體字。若再過一百年,有些繁體字已經變成古文字,可能在中國文學系裏面讀書才有機會見到它了。
談談洋名漢化
現在香港,差不多每一個年青人都有一個洋名。閉關自守的年代已經過去了,由於東西文化的交流,與商務往還的頻密,特別在中國已經參加了世界貿易組織的今天,多改一個洋文的別字,方便與外籍人士溝通,是有需要的。
外國人記中國人的名字特別困難,假如你的名字叫「志豪」,我們中國人一聽完就理解它的含義,而且也容易記住。若是一個外國人,聽了還是莫明其妙,難記,也難於書寫。
我讀中學的時候(一九三O年代),學校請了一個外國人來教英文。那時我們都沒有英文名字,他要記住學生的名字可困難,更不用說書寫了。有一次他滿有興致地對我們說:我學會書寫一個中文字,問他是甚麼字,他說:「Four Four Two」,我們不明白,於是他一邊讀一邊寫:「442」,合起來原來是「性」字,引得大家哈哈大笑,原來外國人學中國字比中國人學英文還難得多。
國際交往,文化交流,自古有之。香港是個華洋雜處的地方,由於用音節直譯的方法出現不少特別的名詞,例如「咕哩」,國語本來是「苦力」,譯成英文,則為「COOLIE」,然後又由英文「COOLIE」譯成粵語「咕哩」。
又如「STICK」直譯為「士的」,「TAXI」直譯為「的士」,「STORE」直譯為「士多」,「TOAST」直譯「多士」,於是就會出現:「揸住士的坐的士,走入士多買多士」,這一種不倫不類的語言。
香港把坐計程車說成「搭的士」,北方人不會用合口音,把「搭」字說成「打」,把「的士」簡化為「的」,於是坐計程車便變成「打的」。
早前在國內的報章中有一個新名詞「做秀」,起初我不知道它說甚麼,因為詞典裏還沒有這個詞,後來問問人,才知道「做」是中文,「秀」是英文「SHOW」的國語譯音,原來是做表演的意思,這個詞當香港人還聽不慣時,在國內已經流行開來了。
外國也有把中國語直譯成英文的,例如:KUNG FU(功夫)、FUNGSHUI(風水)。
新名詞新語言的形成,來自於民間,來自於生活,毋須政府的批准,今天詞典上找不到,百年後詞典上大概可以找得到了。
完全沒有必要用狹隘的民族意識來反對文化交流。香港最後一任港督CHRIS PATTEN 在保留自己的原名的同時,也改了一個中文的名字,叫彭定康,這是一個好榜樣。他名叫彭定康,但仍然是CHRIS PATTEN。
有些人先有了一個外文名字,然後翻譯成中文。有些翻譯得不錯,例如WINSON YU 譯成余文森,ANNA WOO 譯成胡安娜。但有些譯得不好,例如:MICHAEL LEE 譯成李米高,譯得不倫不類。
總之,驢和馬交配會生出騾子,中西文化交流也會產生雜種文化,我們也見怪不怪了。其實不必譯音,你可以像CHRIS PATTEN彭定康那樣同時有一個英名字及中文名,如果譯,也要譯得有點意思才好。再說,洋名雷同的很多,我曾經認識二、三十個WINNIE,十多個ELISSA,收聽電話的時候,一時也搞不清是那個胖ELISSA,還是那個瘦ELISSA。